二、采矿许可
(十一)采矿许可
收费标准:
一、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公里1000元;矿区面积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缴,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缴。
二、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三、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按评估价收取。
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存储标准:备用金应存储的标准=基础标准*采矿权登记面积*影响系数。
收费依据:
1、采矿权使用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九条。吉林省地质矿产厅《关于收取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规定》(吉地厅字[1999]第5号)规定:
2、登记费:依据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关于颁发《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地发[1987]289号)附件: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采矿登记收费标准:
3、采矿权价款: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标准按采矿权价款按评估价收取。
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依据《吉林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第184号令)第三条: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存储标准:备用金应存储的标准=基础标准*采矿权登记面积*影响系数。
(1)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登记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费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
(2)采矿登记
收费标准:
一、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标准为每平方公里1000元;矿区面积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缴,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计缴。
二、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
三、采矿权价款:标准按采矿权价款按评估价收取。
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存储标准:备用金应存储的标准=基础标准*采矿权登记面积*影响系数。
收费依据:
1、《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
2、《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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