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通过《长春市加强农村土地
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施办法(讨论稿)》
2月1日,在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上,《长春市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实施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获得通过。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朱亚福汇报了讨论稿的内容,并对起草讨论稿的有关事宜进行了说明。目前,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被正式写入2009年和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可以实现“三增一减”,即通过减少粗放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耕地、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在听取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的汇报和说明后,王学战副市长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与会的市领导也对讨论稿给予高度评价。
崔杰市长做了总结发言。他指出,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是一项重大决策,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十分必要。这项政策,对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的建设有着直接现实的意义,全市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加以利用。国土部门要配合规划部门,做好拆旧建新项目区的规划。要开办学习班,使全市14个作战单位了解如何开展工作。要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王学战副市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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