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9年机关编制统计表的通知
各城区分局:
按编办要求,现填写2009年编制统计表,要求如下:
一、 实事求是填写,确保填写数字真实、准确和完整,部门机构名称需写全称。
二、 统计数据填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三、 此表于12月8日前填写完毕,打印件由主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市局审核。
四、 填写完毕后,12月10日上午带编制证及主管领导签字后的报表到市编办机关编制处进行年检。
局党委办公室
2009年12月4日